|
烟花爆竹
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
东至公安持续严查
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用实际行动全力守护平安
今年年初,东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发现某废弃厂房有货车频繁往来、形迹可疑。经研判,大队部署警力蹲守,于次日凌晨2时许,在我县某仓库卸货现场,抓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3名,当场扣押非法运输鞭炮2106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470余件。最终,依法没收扣押的烟花爆竹,对涉案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并对相关涉案企业罚款3万元。
案例二
2月25日上午,东至县公安局木塔派出所根据前期摸排线索,对辖区一处可疑民房进行突击检查,在民房地下仓库内发现违规堆放各类烟花爆竹共计800余件。经查,该零售店经营者为抢抓销售旺季机遇,在许可经营的店面之外,利用民房大量囤积烟花爆竹,且该场所并不具备烟花爆竹储存安全条件,东至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6日处罚。
注意! 非法销售、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等行为 安全隐患极大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 非法销售、运输、储存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烟花爆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上述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
声明:
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