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医保局赴东至县开展医保药品电子处方流转工作实地调研,重点考察外配处方管理及电子处方闭环运行成效。作为全县医保便民服务的关键举措,县总医院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处方流转系统建设,有效提升群众就医购药便捷度和满意度。
县总医院以实现县域公立医疗机构电子处方流转全覆盖为目标,积极推进系统对接与平台贯通。2025年5月,所辖2家县级院区开通电子处方流转服务。2025年9月,13家开展医疗业务的乡镇院区全部完成接入,实现全域覆盖,此项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运行以来,各院区核心功能稳定,处方开具、审核、流转、医保结算全流程顺畅,为政策落地提供坚实技术支持。此外,县级院区同步设立便民购药通道,实行1元挂号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在流程规范方面,县总医院严格遵循“医院开方、平台流转、药店接方、药师审核、医保结算”闭环机制。针对院内暂未配备、但患者必需的医保药品,统一经由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开具外配处方,审核后实时上传、全程溯源,确保用药与基金双安全。2026年1—3月,全县累计开具电子处方965张。
在政策宣传方面,县总医院围绕开方、购药、身份核验、处方时效等关键环节,积极向参保人开展宣传引导5000余人次。参保人就诊后,可持医保码或纸质处方至医保定点药店购药结算,非定点药店不予报销。购药人须与参保人信息一致,代办时需出示双方证件。电子及纸质处方均设有效期,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避免处方过期失效。特殊药品严禁外流,坚决杜绝处方伪造和转借。
下一步,县总医院将结合调研反馈,持续推进电子处方服务体系优化,重点开展适老化改造。计划在门诊增设处方打印设备,输出带二维码纸质处方,方便老年人及特殊群体购药报销,打通“数字鸿沟”最后一环,确保医保惠民政策全覆盖、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