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品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时代精神,歌颂伟大祖国与伟大的党。生动体现少年儿童爱党爱国、爱家乡、爱学习、爱劳动的优良品质,展现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2.节目需特色鲜明、构思新颖、形式活泼,富有童真童趣,符合少儿身心特点,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鼓励结合东至地域文化进行原创作品创作。
3.节目类型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艺术形式,鼓励创新融合类节目申报。
4.参演人员年龄需在14周岁以内(含14周岁)。单个节目参演人数为5-30人,大合唱节目人数可酌情增加。
5.单个节目表演时长不超过6分钟,超时将影响节目评分。
6.作品视频文件大小1G以内,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帧率不低于30fps,码率不低于8Mbps。视频采用固定机位一镜到底横屏拍摄,采用全景式画面,不得剪辑、拼接,确保视频真实完整。音频应为现成原声,禁止配音、降噪等后期音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