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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重拳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东至县范围内“六霸”及其他涉黑涉恶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把持、操控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特别是实施黑恶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村干部;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三)强行插手征地、供水供电、农田水利、交通邮电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黑恶势力; (四)在矿业资源、河道采砂、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五)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六)盘踞在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类“市霸”“街霸”类黑恶势力; (七)严重侵害村民和村集体利益,强占高标准农田、骗取国家项目资金、在基础建设中串通投标的黑恶势力; (八)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恶势力。 二、举报线索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别名)、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以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东至县公安局将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式 来访或来信:东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举报电话:0566-7029029
东至县公安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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