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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居民朋友: 你们好!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区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重要支流禁捕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告知如下: 一、东至县境内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含黄湓河鰕虎鱼青虾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包括使用网具和钓具等)。 二、黄湓河鰕虎鱼青虾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禁止任何个人、组织进行任何形式的垂钓、搬罾、笼网等活动,禁止渔获物上市交易。 三、在禁捕期、禁捕区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沿河广大居民朋友支持、遵守相关规定,相互转告、相互监督,共同打赢长江十年禁捕“攻坚战、持久战”!
张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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