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居民、经营户:
为保障春节期间市场繁荣、交通顺畅与环境整洁,现就流动摊点规范经营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营区域分类管理
自行协商区:沿街商铺门口区域,经与商铺权属人协商一致后可用于设摊,须确保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停车位,不影响通行。此类情形无需报备。
统一规划区:需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划定的公共区域设摊的经营者,须按本通知要求提前申请,经审核后统一安排位置。
禁止经营区:各主要道路交叉路口(红星路、合阜路、人民路)半径3米范围内,严禁任何摆摊行为。
二、统一规划区申请须知
申请对象:本乡镇居民及本地经营者。
经营时间:2026年2月1日(腊月十四)至2月16日(除夕)。
申请方式:请于2026年1月26日至2月1日工作时间内,至香隅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香隅村村委会隔壁)提交申请。
位置安排:将根据申请顺序、经营品类等因素统筹安排。
三、经营管理要求
1.允许在统一规划区内搭建临时防寒防雨设施,经营期结束后须立即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2.所有经营者须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做到“摊走地净”,不得噪音扰民,确保经营安全。
3.对违反管理规定,特别是占用禁设区域、拒不服从管理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法处理。
请广大居民与经营者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祥和的节日氛围。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俊,联系电话:0566-8161093)
香隅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