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书柜时,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情。一本旧书的封皮竟然是民国时期老百姓捐款的收据。
我不是很清楚这至德县第三区具体对应的是现在的哪个乡镇。但我手里另一张老收据显示,我们家祖上居住地是至德县第二区。
从收据上可以明确看到,民国二十年,一户第一二期要捐洋三元。到了民国二十六年,一户一二期只需要捐洋二元。是不是当年也有乡村振兴,政府也会竭力减轻老百姓负担这一说法?
捐字,可用作动词,如捐钱;也可用作名词,税收的一种,如苛捐杂税。“捐洋”,顾名思义,应该就是捐献大洋。我不知道这里的“一期”是多长时间,普通老百姓一期捐一块多大洋,多,还是不多?这个捐,是自愿的捐,还是被逼的捐,非捐不可,还是爱捐不捐?
我们小时候,老师也经常让我们捐。当然,我们捐的不是大洋,只是从父母那里硬要来的人民币。上学路上,抗洪救灾时向政府捐过;打工路上,包工头的老母亲过生日也要无奈向老板捐。后来一听到大街上店铺里传出《爱的奉献》或者《让世界充满爱》时,总会情不自禁条件反射去握紧裤兜了。
民国二十年的三元大洋,还有民国二十六年的二元大洋,到底值多少钱呢?我们按他一期为一个季度算(按一个月算恐怕先人承受不起。),一年征收四期,就是六元或四元大洋。那么,当年,一元大洋到底值多少钱呢?老百姓捐这么多大洋会不会影响日常生活呢?
上图是民国二十八年的卖地契,当年一亩水田卖了法币二十元整。那么二十元法币又值多少钱呢?下图是一张民国二十八年的借据。当年借法币二十元,利息是一年谷二石。二百斤稻子的利息放今天的银行应该是多少本金呢?二十元法币该值多少钱,大家是不是心里有了个谱?
民国二十四年到民国二十六年,法币和大洋基本是一比一等价的。此后,法币就开始逐步贬值了。这同样是民国二十八年的一张字据。一头水牛卖了大洋二十元。同一年份,同样二十元的价钱,一个是大洋,一个是法币,一头牛和一亩田,孰贵孰贱,我也算不清。不过,我又看到了一张民国一十八年的田契,一亩半水田,卖了大洋三十元,正好是一亩水田二十元大洋。这说明,当时的地价还是相对稳定的,前题是如果用大洋结算的话。
十年之间,当时农村物价差别不大。但也不能一概而论,人有老少,地有肥瘠。前面民国一十八年,一亩半地卖了三十大洋;另一块地,在民国一十七年,同样的亩数,卖了大洋五十元。
由此可见,民国时期,一户普通人家一年捐洋的钱相当于每年至少失去二到三分水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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