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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东至县农业农村局向东至县公安局移送线索称,张溪镇大桥水域连续出现死鱼漂浮,黄湓河上游流域疑似存在非法电捕活动,该区域属“黄湓河鰕虎鱼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严禁非法捕捞。
接到线索后,东至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数月深度经营、循线深挖,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查获渔获物90余公斤,成功摧毁了以李某某、冯某某为首的两个长期在保护区核心区流窜实施非法电捕作业的犯罪团伙,实现了对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和食用环节的全链条打击。
目前,该起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禁渔规定 如发现非法捕捞行为 可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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