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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公安局尧南派出所民警 在走访中发现 辖区一处院落内 堆放着大大小小的塑料桶 空气中散发着浓烈的酒精味道
尧南派出所民警在现场 发现有工人正在进行 固体酒精生产工作 经初步清点 院内存有约10余吨的液体甲醇 及百余桶固体酒精制成品 一旦发生危险 后果不堪设想
经讯问 嫌疑人胡某某对其 未取得相关营业执照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在明知不符合安全生产储存酒精的情况下 仍然生产、经营酒精的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应急管理机关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不允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与严重性有深刻认识,守法经营,否则将面临的可能不仅是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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