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东至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出行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从2024年12月16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2月12日
二、整治范围
东至县城主城区。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在公交站点、消防通道、网格线区域、学校门前、禁停路段和未施划停车泊位以及在行车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随意停放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整治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停车位以外、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及其他非机动车禁停区域乱停乱放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整治占用公共停车位违法违规行为:
1. 使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轮胎和锥形筒、杂物等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
2. 一车两位,一车多位霸占公共停车位违法行为;
3.私设地锁、隔离柱和地桩等霸占公共停车位;
4.长期停放的“僵尸车”霸占公共停车位。
整治过程中,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人,县城市管理等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罚;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法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2319。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争做共建美丽家园的支持者、参与者和监督者,伸把手、出把力,积极主动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为美丽东至贡献一份力量!
特此通告!
东至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