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内居民子女以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内住宅房产为入学依据。
1.户籍在片区内的:
①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②拍照上传户口簿(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
③拍照上传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
注:城区无房产证明有两种开具方式:
①在“皖事通”中搜索“皖美登”找到“不动产登记—皖美登”,进行在线查档,选择“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查询目的“子女入学”,查询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的可使用查询结果作为“无房产证明材料”;②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
2.在城区购房的:
①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②拍照上传住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已经交房且居住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契税发票;片区内自建房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自建房的土地证(或购买宅基地发票)等证明材料(学校上门核实“是否实际居住”);
③拍照上传户口簿(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 )。
3.出生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三代同住”的:
①上传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 );未取得证书的提供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增值税发票:其中,自建房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自建房的土地证(或购买宅基地发票)等证明材料;
②上传“三代人”的户籍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三是上传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
4.拆迁户子女需入学的:
①上传原居住地证明( 如征收协议书)或现居住地证明、安置办出具的证明等;②上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5.工作调动人员子女需入学的:
①上传工作调动函;
②上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③上传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
特别提示:住宅房产证明(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和无住宅房产证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无房产证明还可通过“皖事通”在线查档结果作为依据;填报上传的材料必须能够明确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间的监护关系,必要时须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登记部门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及民事调解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