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的电子文件需署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应征作品应为作者原创,应征者应保证应征作品未投入使用,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征集活动。每位创作者最多提供不超过三个设计作品。
(三)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的素材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权利。不得抄袭、模仿、借用,拒绝雷同,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凡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一切后果,与本院无关。
(四)应征作品一经入围,即为本院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即归东至县总医院所有。本院拥有对作品的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五)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医院有权将应征者作品无偿用于资料汇编。
(六)应征者在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征集相关规定。
(七)入围作品须根据评审专家和征集组织者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