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安庆6·5惨案”已经过去两天,公安部派督查组亲赴安庆,副省长也代表省委省政府抵达安庆了解相关情况,可见此次事件影响之大、性质之恶劣不言而喻。
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发布警情通报:6月5日下午,一男子在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步行街上持刀行凶,见人就捅,致多人受伤倒地。事发后,当地警方立即前往处置。目前行凶男子已被警方控制,多名伤者均被送往医院抢救。
近年来,持刀砍人事件频发,每次都有无辜者受害,每次都牵动着大众神经。笔者在搜索“持刀伤人事件”关键词后总结了近些年来发生的类似事件:① 2018年8月27日发生的“8·27昆山持刀砍人案”②2019年4月15日的“德阳持刀伤人事件”③2019年5月10日的上饶持刀伤人案④2019年5月23日的温州持刀伤人案⑤2020年6月4日的苍梧持刀伤人案⑥2020年9月7日的“桑植持刀伤人案”等等。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得知,尽管改革开放已经迈过四十不惑的“年纪”,我们已然跨进了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最后的攻坚阶段,但是社会的戾气仍未消除,普通大众受到致命伤害的悲惨案件仍在无情上演。那么我们从这些悲剧中能够得到哪些反思呢?
生活再难人性不能丢失
在一些媒体平台上,笔者观察到,大部分网友对于此事的评论均站在痛心疾首的个人情感角度出发,“判死刑”“拉出去枪毙”等占到了50%以上;也有部分思考分析型网友认为,社会贫富差距拉大,房价过高,工资太低等等现象是此类事件频发的本质原因。在笔者看来,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因个人情绪或心理问题走向极端导致他人生命丧失的行为没有被原谅的理由,不论是一时的冲动还是蓄谋已久的策划,其最终的结果都是他人在承担痛苦。这是人性的丧失,更是社会道德底线的沦陷。
每个人都可能会遇到生命的挫折与困难,每个人都应当是善良的个体,而不能成为邪恶的本体。在物质匮乏的年代,人们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而在物质生活极其丰富的当代,对于精神品质的追求应当同步进行。过分地追求或盲目的追寻物质而放弃对个人品德的修养,对个人品质的修炼,那么就极大地增加了成为“社会的匕首”的几率。
生活的困难决不能成为肆意屠杀的借口,精神的魍魉永不会成为被宽恕的理由。
舆论媒体的导向是否助长恶魔的勇气?
笔者注意到,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近年来的媒体在此类事件的报道中有着导向不够明确的弊端,从而助长了其他有类似倾向的“暴力者”决定一试的心态。关于这一点笔者不敢苟同。但是查阅近年来关于此类事件的报道,笔者发现,媒体大多数关注的是事件的发生,将报道的重心集中在“事件的恶劣影响”“犯罪人的心理状态”“领导和专家对此事的态度与看法”诸如之类上,而少了如何惩治?国家和政府、人民如何反对与仇恨之类事件等观点上,往往会给受众带来一种做了就做了,就没有了结果的误导倾向。导致不少“法盲”认为犯罪的代价无非是被一些不认识的网友骂,任凭你骂,我自独步天下。
当然,还有部分网友认为,因为媒体过多关注持刀伤人事件,造成了一些冒险主义者、丧心病狂的歹徒“你敢我也敢”的扭曲心理,从另一个侧面引导着犯罪。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实在缺乏依据。犯罪的概率、暴行的实施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可能是今天想到了明天就去干的,更不可能是我看着你去做了我也去做的事情。这是一个根据家庭教育背景、社会教育环境、心理教育发展等等方面综合起来的影响因素,我们不能也不该将这类事件的责任归咎于公众媒体,这种言论本身就缺乏事实依据以及舆论常识。但是这也让我们关注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偏孛于舆论场之外的群体导向我们应当如何实现正确的向导?
谁才是“安庆6·5惨案”真正的罪魁祸首?我想,处于不同知识层面的人对此会有不同的理解。但无法更改的事实是,凶手的无情,受害者的无辜,都将告诉我们:泯灭的人性只是极个别的代表,正义的良知永远是光明的大道。
笔者作为一名出生在东至,求学在东至的当代青年,对隔江相望的安庆发生此类事件深感痛心。惨案已至,斯人已去。我们无法挽回鲜活的六条生命,唯有祈祷,唯有惋惜。
只愿生者坚强,凶手绳之以法,告慰逝者亡灵。加强社会大众心理疏导,在物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精神的进步千万不能掉队。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其他任何平台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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