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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在具有记录信息、查询信息、办理业务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存取现金、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实现协同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与银行金融业务,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和金融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
1、不要将社会保障卡与坚硬物品放在一起或接近强磁场(如磁铁、手机、电视等),避免损坏卡面和芯片。
2、牢记并妥善保管社会保障卡密码,不要将密码写在卡片上或与卡片放在一起。
3、在办理业务输入密码前,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他人偷视,更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
4、社会保障卡只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社会保障卡申请、社会保障应用挂失、解挂、注销等各项业务可以代办,代办时需同时提供代办人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相关业务代办遵照社保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对于社会保障卡应用规划,社会保障卡有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六大功能。
社会保障卡申领、补(换)等业务不支持异地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应用的挂失解挂、密码修改与重置、注销等业务支持异地办理,持卡人可在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挂失解挂、密码修改与重置、注销等异地业务遵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社会保障卡采用省级集中建设,全省一人一卡,不可重复办卡。
社保功能方面,支持全省通读,在省内任一地市申领的社会保障卡,支持在参保地正常使用。持卡人在省内参保关系转移时可不换卡,不影响参保和社保待遇享受。
金融功能方面,相当于一张个人银联卡,免年费及小额管理费,激活后全国通用,相关政策按银联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咨询对应金融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