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具备哪些资质条件?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活动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应当符合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电信和互联网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二)应当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三)应当依法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二、《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主要有哪些规范?
一是明确网络招聘求职信息规范。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求职者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
二是明确网络招聘信息审查规范。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网络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是明确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规范。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
四是明确服务收费规范。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应当明示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