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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傍晚,位于大渡口往东至方向高速2公里处一辆山东牌照的沥青罐装车突然起火,随后火势迅速向车身蔓延,一时间整沥青罐装车陷入一片“火海”之中。情况十分危急,险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大渡口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带领1辆消防车、4名消防特警队员火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扑救。
由于火势凶猛,在距火场数公里范围内就能看到肆虐的浓烟和耀眼的火焰,大量的滞留车辆在高速上排起了“长龙”。5分钟后,民警到达现场,发现整个沥青罐装车已经被大火包围,火势凶猛,浓烟滚滚,如不及时扑灭,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据了解,该沥青罐装车在山东卸完沥青后正在返回途中,驾驶员发现后面轮胎突然抱死并迅速着火,虽经过紧急扑救,但火势仍然无法控制,反而进一步扩大。在掌握现场情况后,大渡口派出所民警一方面协助高速交警对现场实施警戒,另一方面果断下令要求特警消防队员出一支水枪从着火罐装车左边进行灭火。
在迅速占据有利地形展开战斗对火势猛烈部位扑救的同时,消防队员还对油箱进行重点保护。 经过消防官兵的奋勇扑救,在水枪的强力压制下,大火很快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由于罐装车罐体较大,经大火长期灼烧后温度较高,无法把大火彻底扑灭,大渡口派出所积极联系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求调派消防车辆对罐体冷却处理。
经大渡口派出所、池州高速交警、县公安消防大队全体参加警力的共同努力,18时30分,大火被成功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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