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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办发〔2022〕10号)要求,现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征集见习期3-6个月的短期见习岗位,请各单位积极申报。 一、计划安排 此次短期就业见习工作作为我县“暖民心行动”的重要项目之一,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我县今年计划开发短期见习岗位250个。此次岗位征集申报范围包括东至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社区),从事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 1.自愿提供具有一定管理、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 2.能配备见习指导人员,并建立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 3.以银行卡方式按月足额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并能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5.承担本地有见习意愿且就业困难的青年托底安置。 三、征集程序 1.全年岗位征集截止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 2.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岗位时,应通过“阳光就业”网办系统(阳光就业网http://61.190.31.165:7006/)向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3.岗位发布:经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初审,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在部门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见习岗位信息。 四、政策解读 1.申报条件及申请资料将继续沿用原政策,按《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7〕54号)通知执行。 2.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青年(毕业前六个月的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县办理失业登记的16-24周岁失业青年)进行3-6个月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不低于2000元/月,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见习指导费每人200元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五、注意事项 1.此次短期见习岗位征集工作是我县“暖民心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开发,确保每一位有需求、符合条件的青年都能得到妥善安置。 2.各见习基地申请见习财政补贴采取一季度一申报的方式,每季度申报截止时间为季度末月20号之前,第四季度申报时间为12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请申报见习岗位的单位及时加入东至县见习工作QQ群,群号:674381899,加群请备注单位名称+姓名。 4.政策咨询电话:5292106、5292982。
附件:青年就业见习申报流程明细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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