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涉及企业的就业创业政策
2、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3、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
4、就业脱贫政策
5、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政策
6、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7、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公益性岗位政策
8、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政策
9、失业保险政策
10、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1.普通劳动者技能培训政策
12.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政策
13.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政策
14.企业以工代训政策
15.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
16.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政策
17.创业培训政策
18、职业技能等级怎么认定?证书信息哪里查?
19、公共就业服务政策
20、东至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训工种及联系方式
21、青年就业见习政策
22、高校毕业生报到、档案接收转递、就业指导
23、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和技能人才评选补贴政策
24、网络招聘的资质条件和规范程序问答
25、2021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介绍
涉及企业的就业创业政策
一、对重点企业有组织调剂就业有哪些政策支持?
1.转移就业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收失业人员费用,组织重点企业失业人员到其他单位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根据转移就业人数,由输出地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2.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对跨地区(原则上应为跨县级以上统筹地区)转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签订6个月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由输出地就业补助资金给予100-500元的交通补贴,具体标准由县人社局会同财政根据路途远近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原则上,就业困难人员1年内申领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不超过2次。
3.用工调剂补助。重点企业组织职工到省内缺工企业短期务工1-3个月的,根据组织短期务工协议和务工人数,由转出地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300元给予重点企业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原则上,重点企业1年内因同一职工申领用工调剂补助不超过2次。
二、企业可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主要有哪些?
1.企业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企业为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保险费据实给予补贴,不包括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是: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员工制家庭服务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员工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不低于50%的补贴。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员工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四、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有哪些?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此外,还包括开发的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五、公益性岗位有哪些补贴政策?
1.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一定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一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
2.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给予补贴,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3.补贴期限:3年(距退休5年到退休)。
4.补贴次数:对补贴期满后通过开展职业指导、推荐3次以上就业岗位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5.期满退出政策:对于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在补贴期满后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
七、对重点群体创业有哪些税收支持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上述人员具体包括: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八、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有哪些税收支持政策?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九、民营孵化基地补贴政策有哪些?
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的孵化基地,为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包括现代农业、工业厂房、商贸店铺、办公楼宇等)或创业服务平台(包括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场地租金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租金的80%,物业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物业费的70%,且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根据在基地孵化9个月以上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户数,在3年孵化期内,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户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基地补贴。
十、新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补助政策有哪些?
根据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十一、园区、孵化基地水电气费补贴政策有哪些?
对吸纳就业稳定在5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在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发生的水电气费,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十二、支持创业园区建设补助政策有哪些?
对获批认定的国家级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示范)县,省统筹就业补助资金根据绩效对其重点就业创业项目给予补助,每个县(市)最高200万元;对获批认定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园区120万元的补助;对获批认定的安徽青年创业园,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园区80-1200万元的补助;对获批认定的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园区200万元的补助。
十三、新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
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不满3年的企业注销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前创办企业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等7类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7类困难毕业生,每人一次性1500元,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五、校园招聘会补贴政策有哪些?
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的省内各高校,可依据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生人数,按每人60元标准享受招聘会补贴。
六、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政策有哪些?
实施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旨在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
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优化特岗人员工资结构,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重点建立与工龄、工作绩效等挂钩的工资分配机制。省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对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按照年人均12000元给予补贴,其他地区按照年人均8400元给予补贴。
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除有特别明确外,均指毕业生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指毕业生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
一、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有哪些支持政策?
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创业企业回迁或购置新生产设备,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各地还建设了一定数量的农民工创业园,给予入驻的企业一定的创业指导、水电场地费减免等政策。对新创业失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我们还开展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二、对生活困难失业农民工救助政策有哪些?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具体发放标准由各设区市根据救助对象需要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
就业脱贫政策
一、贫困劳动者县外转移就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对通过转移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贫困劳动者交通补贴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扶贫公益性岗位政策有哪些?
对在公益岗位就业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贫困劳动者,给予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岗位开发单位或实体就业奖励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利用村集体收益提高补贴标准。
三、对居家就业贫困家庭补助政策有哪些?
对居家就业的贫困家庭,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就业补助。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的单位或实体,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就业奖励。
四、对各类就业载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务工就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对企业与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贫困劳动者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各类经营主体与贫困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务协议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予经营主体就业奖励、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对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且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再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五、对就业扶贫车间有哪些补贴政策?
被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的,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对在就业扶贫车间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每人每月400元就业补贴。
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政策
一、退役军人有哪些就业服务活动?
每年上半年,全省统一组织“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适时举办“就业起航”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组织“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进军营活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政策对话会,为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指导,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免费开展创业培训等。
二、退役军人有哪些创业扶持政策?
针对退役士兵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阶梯式创业培训,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项目,给予每人100-13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为退役士兵免费发行电子创业券,提供能力测评、孵化融资、代理服务、导师指导、创业培训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三、退役军人首次返乡创业有哪些补助?
退役军人首次返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2000—30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是什么?
对与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五、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
六、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政策执行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
七、残疾人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八、残疾人及招用残疾人的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应符合哪些条件?
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九、招聘中应禁止哪些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十、用人单位招用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有何补贴政策?
用人单位招用领取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固定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所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期剩余失业保险金的7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用人单位最多每人5000元的就业补贴。被招录的领金人员,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按规定予以保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解除合同之日起6个月以内被原用人单位(同一股东、合伙人或法人经营的不同的劳务派遣机构视为同一用人单位)重新录用,或是身份由原单位职工变为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仅变换劳务派遣机构但未变更实际用工单位的,不得申领就业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一、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哪些?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方式主要有哪些?
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
一、经营主体吸纳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就业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吸纳就业困难退捕渔民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二、一次性就业补贴。劳动年龄内的退捕渔民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退捕渔民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街道社区、行政村等,组织退捕渔民外出务工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或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根据转移就业人数,由输出地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四、交通费补助。对跨地区就业(原则上应为跨县级以上统筹地区)的退捕渔民,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或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给予交通费补助。跨县区就业的补助标准为300元/年,跨地市就业的补助标准为500元/年,跨省就业的补助标准为600元/年。
五、灵活就业参保补贴。对在数字经济平台企业或政府部门组织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按规定给予养老保险补贴。
六、居家就业补助。对居家就业的退捕渔民和组织退捕渔民居家就业的单位或实体,由就业补助资金分别给予1000元/年就业补助。
七、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处于失业状态的退捕渔民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2000元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八、基地补贴。对退捕渔民建设的渔业健康养殖基地、优质淡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户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基地补贴。
九、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照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十、技能培训补贴。将16—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的未就业退捕渔民全部纳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每年至少提供1次职业培训,最多可培训3次,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可达6个月。
十一、求职创业补贴。将退捕渔民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助创业补贴发放范围,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十二、公益性岗位补贴。将退捕之日起6个月及以上未就业的大龄退捕渔民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对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退捕渔民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退捕渔民,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退捕渔民岗位补贴。
十三、社会保险补贴。对退捕渔民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专业渔民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兼业渔民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补贴年限不超过15年,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未满60周岁退捕渔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补助,可逐年计入个人账户;年满60周岁的退捕渔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补贴一次性记入个人帐户。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政策
一、如何拓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渠道?
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额度及期限
法定退休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及长江禁捕退捕渔民,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额度及期限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达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三、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是多少?
2021年1月1日之前,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失业保险政策
一、参保失业人员失业后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本县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失业后可按规定享受以下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享受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救助)、求职补贴、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失业保障待遇;其中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住院分娩的,还可享受生育补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年的,可续发失业保险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2.失业补助金。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程序?
失业人员失业后,可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或直接到失业前所在单位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本省范围内,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地或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四、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按照申领地市本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失业保险金。
五、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方式和时间?
失业保险金申请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次月起按月发放,享受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六、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七、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可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申请人为企业在职职工;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jndj.osta.org.cn/”核验;
4.申领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八、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有哪些?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企业或“僵尸企业”,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申请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
九、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什么?
到2022年4月30日止,失业保险总费率仍按1%(单位0.5%、个人0.5%)执行。
普通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政策
一、哪些重点群体就业前可以享受免费培训政策?
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群体可免费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还可享受评价补贴。“免费培训”是指政府对基本培训服务的供给所发生的培训费用予以免除,具体按《职业培训目录》规定的培训时长和补贴标准开展。
二、退役士兵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除免费培训外,还有哪些特殊政策?
对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按人均2400元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支持。
三、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前参加培训,除免费培训外,还有哪些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参加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前参加培训有哪些补贴政策?
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前可参加政府组织的短、长期补贴性职业培训。
1.参加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举办的就业技能培训。
2.高校毕业生强技计划3-6个月专项培训。这是面向毕业当年及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专项技能培训项目。主要是通过鼓励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依托优势专业,组织3—6个月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承担不超过培训费的20%,其余部分政府予以补贴。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技工教育有什么补贴政策?
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按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并开展新技工系统培养的技工院校,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培养经费补助。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政策
一、企业组织新录用人员培训有什么补贴政策?
1.组织新录用人员培训的企业范围。我县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及其依法设立的二级法人单位,以及县外注册公司在我县成立的子公司。
2.新录用人员培训对象及培训时机。企业正式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均可,培训时间不少于60个课时。(1)企业正式职工,须与企业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录用后12个月以内参加培训。(2)劳务派遣人员,须在协定的派遣期限内参加培训。由用工企业和派遣机构协商一致后开展,以其中一个主体申报。
3.补贴标准。对企业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政策
一、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有什么补贴政策?
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并提高技能等级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工培训补贴。
1.补贴标准。分四个等级:分别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其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标准,全额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2.培训对象。一是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二是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企业申请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二、企业职工个人自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可以享受补贴吗?
对职工个人自费参加社会化技师培训(包括高级工晋升技师、技师晋升高级技师的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
1.补贴标准。按培训费的9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上限标准:技师不超过3500元,高级技师不超过5000元。
2.相关要求。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培训的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每人两年内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培训,享受一次补贴。
以工代训政策
一、社会困难人员以工代训政策内容是什么?
以工代训,即对用人单位吸纳城乡困难人员就业,在劳动岗位上以实际操作的方式接受技能培训,给予培训补贴。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 16周岁到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纳入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
2.其他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
3.已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员不可再享受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二、援企稳岗以工代训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援企稳岗以工代训,企业用自由场所、生产设备,让职工边工作边生产进行生产技能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是阶段性培训政策。
1.三类补贴对象。
(1)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四类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等“五大行业”中,新吸纳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各类企业。
(3)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连续停工停产达到15天,但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的中小微企业。
2.两个时间阶段。中小微等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吸纳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连续停工停产达到15天。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
一、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象是哪些人员?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按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模式,共同培养企业技能人才的一种通过系统化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的培训方式。
1.培训对象。
(1)企业技能岗位职工。包括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员工;转岗转业或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和职工意愿自主确定其他职工。参训职工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学徒培训协议期限。
(2)毕业学年的全日制预备技师班学生。其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可参加技师层次的学徒培训。
2.培训层次及期限。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为主,中级工培养期限为1年,高级工、技师培养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1年(延长期间不享受财政补贴)。
3.补贴政策。
(1)按照培训合格人数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中级工学徒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高级工学徒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技师学徒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
(2)对于全省35岁(含)以下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青年学徒,参加中级工班培训的补贴标准提高至5000元/人。
(3)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带徒津贴,具体标准由企业确定并支付。企业可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预支50%的补贴资金。
同职业(工种)、同等级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不重复享受。
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政策
一、高危行业领域开展安全职业技能培训是否享受培训补贴?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对开展脱产安全技能培训不少于3天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政策
一、创业培训的内容和培训时间?
1.创业培训内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项目选择等方面的培训,如“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等培训;处于创业初期的人员,可结合区域专业市场对企业发展的需求,参加创业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如“改善你的企业”(IYB)等培训;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可参加产业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等培训,把小门面小作坊等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如“扩大你的企业”(EYB)等培训。
2.创业培训时间:每期时间为7天,培训课程及教材费用全部由政府补贴承担,劳动者免费参加培训。
3.培训班邀请理论、实践经验丰富的讲师授课,包括创业理论知识讲解、网上模拟和创业实践三个环节,通过培训提升创业能力,降低创业风险。网络创业培训还可以初步掌握网上开店的基本技能。
二、创业培训的报名条件和要求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在领失业金人员。重点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等。
2.未参加过人社部门组织的同类型创业培训班。
三、创业培训的补贴政策
创业培训按照培训的课程项目给予补贴,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改善企业培训13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1300元/人、创业基地实训800元/人,其中,创业意识培训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开展,通过免费申领电子创业券支付。
职业技能等级怎么认定?证书信息哪里查?
一、职业技能等级怎么认定?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备案的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认定,对经认定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我县目前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企业和机构有哪些?分别是哪些工种?
我县目前经省厅认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单位是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尧舜智能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评价工种为:化工总控工(1-5级);合成氨生产工(1-5级);合成树脂生产工(三聚氰胺装置操作工)(1-5级);硫酸生产工(硫及含硫化合物焙烧)(1-5级);硫酸生产工(制酸)(1-5级);硫酸生产工(余热回收)(3-5级);泵装配调试工(1-5级);真空设备装配调试工(1-5级);压缩机装配调试工(1-5级);风机装配调试工(1-5级);过滤与分离机械装配调试工(1-5级);气体分离设备装配调试工(1-5级);制冷空调设备装配工(1-5级);阀门装配调试工(1-5级);锅炉操作工(2-5级);工业气体液化工(液体二氧化碳生产工)(1-3级);工业废气治理工(1-5级);压缩机操作工(1-5级);风机操作工(1-5级);水生产处理工(1-5级);工业废水处理工(1-5级);机械设备安装工(1-5级);电气设备安装工(1-5级);管工(1-5级);锅炉设备安装工(锅炉辅机安装工)(1-5级);发电设备安装工(汽轮机安装工)(1-5级);电力电气设备安装工(电气工程内线安装工)(1-5级);电力电气设备安装工(高压电器安装工)(1-5级);电力电气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1-5级);钳工(1-5级);仪器仪表维修工(1-5级);锅炉设备检修工(锅炉本体检修工)(1-5级);锅炉设备检修工(锅炉管阀检修工)(1-5级);锅炉设备检修工(锅炉辅机检修工)(1-5级);锅炉设备检修工(锅炉除灰、脱硫、脱硝设备检修工)(1-5级);汽轮机和水轮机检修工(1-5级);变电设备检修工(开关设备检修工)(1-4级);变电设备检修工(变压器设备检修工)(1-4级);质检员(1-5级)。
尧舜智能袜业可评价工种为:织袜工(初级)
三、证书信息哪里查?
证书及相关信息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进行查询,
网址为www.osta.org.cn 。
公共就业服务政策
一、公共就业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是什么?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服务。其中,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的劳动者可申请就业援助。
二、“2+N”招聘活动是什么?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常态化开展“2+N”就业招聘活动,精准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对接平台,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2”,是指“周三就业招聘”“周六人才对接”2大主题招聘活动。“周三就业招聘”,主要针对农民工、失业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新生代劳动者等重点人群,提供人性化招聘服务。“周六人才对接”,主要针对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劳动者等各类人才,提供人才招聘精细化对接服务。“N”,是指针对特殊群体和地方特色组织开展的N项招聘活动。特殊群体,主要针对妇女、退役军人、残疾人、长江经济带退捕渔民等特殊群体,举办个性化、专业化专场招聘会。地方特色,主要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等重点,因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招聘活动。
东至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训工种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类型 | 联系电话 |
1 | 东至县新沃职业培训学校 | 开展中级及以下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公共营养师、保健调理(按摩)师、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和母婴护理、中医小儿推拿、中医催乳专项能力培训 | 15156818984 |
2 | 东至县十月职业培训学校 | 开展初级育婴员、保育员职业技能和母婴护理、中医小儿推拿、中医催乳专项能力培训 | 13625601088 |
3 | 东至县溪小镇职业培训学校 | 开展初级电子商务师(含跨境电商、农村电商)、动画制作人员、计算机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职业技能和计算机中文速记、图形图像处理、办公软件应用、图文排版设计、信息安全管理、网络系统管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 | 13856663896 |
4 | 东至县新邦职业培训学校 | 开展育婴员、家政服务员、保洁员、养老护理员、病患陪护初级职业技能,母婴护理、中医小儿推拿、中医催乳、中医康复理疗专项能力培训 | 13856615887 |
5 | 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培训学校 | 开展初级美容美发职业技能培训 | 13866569979 |
6 | 东至县君悦职业培训学校 | 开展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特色风味美食制作等技能培训 | 18705660188 |
青年就业见习政策问答
为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为我县各单位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为青年人才提供更多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的机会,现我局将青年就业见习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一、什么是青年就业见习?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08号)等文件精神,确定一批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开发符合青年成长锻炼的见习岗位,再由政府部门发布见习岗位,通过组织见习岗位对接、一对一帮扶等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青年参加见习,见习单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政府部门加强见习指导和监管,为依规吸纳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给予见习补贴。
二、哪些单位可以申请见习基地,并开发见习岗位?
1.我县各党政机关和依法成立、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自愿提供具有一定管理、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
3.能配备见习指导人员,并建立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
4.以银行卡方式按月足额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并能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6.承担本地有见习意愿且就业困难的青年托底安置。
三、各单位如何申请见习基地和岗位?
1.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岗位时,应通过“阳光就业”网办系统(阳光就业网
http://61.190.31.165:7006/)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岗位发布:经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初审,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在部门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见习岗位信息。
四、哪些青年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在本县办理失业登记或未就业的16-24周岁青年。
五、青年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方式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县人社局提交申请(联系电话:5292982/5292106,邮箱地址:
489412356@qq.com)均可参加青年就业见习。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双方签订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上岗前,见习基地须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每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针对见习期满未就业人员,县人社局将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就业。
六、见习补贴如何发放?
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生不低于2000元/人 •月的生活补助,见习单位可享受1400元/人 •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按规定申报一次性奖励。
高校毕业生报到、档案接收转递、就业指导问答
一、如何办理报到、档案寄回原籍手续
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到。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1.毕业生将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并从学校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持报到证、相片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报到;毕业生也可登录安徽省公共招聘网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办事服务大厅办理网上报到,网络报到前必须学校将档案邮寄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后,才能办理。
3.未将档案落在县外工作地的我县户籍和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可以由学校直接将档案邮寄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必须由学校密封好内外袋加盖公章通过机要等官方邮寄途径邮寄。邮寄地址:东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东至县西湖路滨河园六号楼),联系电话:5292890
二、如何办理户口落回原籍手续
1.查询到档情况。可致电查询(电话:0566-5292890、0566-5292987)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现场查询。
2.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具体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三、如何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凡是毕业时是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在毕业离校时应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转移党组织关系手续(本省范围内的高校,通过网上直接转;外省高校需学校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
已就业毕业生:工作单位有独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有工作单位,但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工作单位所在乡镇党委接收。
未就业毕业生:由原户籍所在乡镇党委接收组织关系。
具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县县委组织部组织科(0566-7026507、7026506 )。
四、档案转寄办理方法(查询档案已到库后办理)
1.网络调档: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进入后选择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选择档案转出申请。
2.现场调档:在我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毕业生持开往县人社局的调档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如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出具:调档函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等材料办理。
3.考研或者工作需要调档。毕业生持研究生录取学校或者工作单位调档函和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或者网络调档,手续同上。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哪些途径
1.参加招聘会。参加我县或省市举办的招聘会,具体时间在安徽公共招聘网均有发布,毕业生均可免费参加,与招聘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可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岗位实践,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见习期间可享受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
3.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常年为毕业生免费办理求职登记,供招聘单位选择。
4.高校毕业生关注我们的东至县政府网和池州人才网、池州人事考试网、安徽公共招聘网,了解各类招考、招聘信息,主动联系用人单位求职。个人还可以通过池州人才网注册会员,供用人单位选择。
5.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 “三支一扶”考试,即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简称“三支一扶”)工作,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公务员、选调生定向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加分、研究生笔试加分、创业就业等较多优惠政策。
6.人社部2020年9月1日上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联通全国服务资源,搭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高效对接通道,为向高校毕业生提供不间断常态化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设多个专栏。“ 岗位速递”发布全国最新就业岗位信息。“直播带岗 瞄准热门行业、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等,推出专题专场或综合性直播招聘活动。“就业见习” 发布见习岗位、见习政策、岗位申请入口等,提供多元实践机会。“就业政策” 发布全国和各地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清单.经办机构清单,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创业展示”重点推出“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及地方创业创新大赛中高校毕业生创业典型、创业项目、创业故事。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设在中国公共招聘网( http://job.mohrss.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 http://newjobs.com.cn)。登录网站专区获取相关招聘信息和就业服务。
六、联系地址和电话
地址: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咨询窗口)东至县西湖路滨河园6号楼
业务窗口联系方式:
0566-5292890、0566-5292987
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和技能人才评选补贴政策问答
一、哪些单位可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
技能大师工作室是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依托企事业单位、行业研发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载体领办或创办。工作室一般设在企事业单位班组、工段、实训(研发)中心等场所。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补贴政策有哪些?
对认定的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3万元补助,对被市人社局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10万元补助。对获得技术创新成果、人才培养成果的大师工作室给予2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20万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技能人才培养、技能交流推广、技术技能创新研发、领衔人带徒津贴等。
三、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有哪些补助政策?
对企业从县外引进经人社部门认定的急需紧缺的技师、高级技师,根据引进方式和劳动关系建立形式,由企业所在地同级财政按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工资薪金总额(税后)的20%给予个人补助,每年发放一次,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对企业引进市外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安排在关键技能岗位工作的,由企业所在地同级财政按支付给个人工资薪金总额(税后)的50%给予企业引才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网络招聘的资质条件和规范程序问答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具备哪些资质条件?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活动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应当符合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电信和互联网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二)应当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三)应当依法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二、网络招聘服务包括哪些业务?
(一)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二)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三)举办网络招聘会;(四)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五)其他网络求职、招聘服务。
三、 网络招聘应审查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网络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用人单位招聘简章;(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三)招聘信息发布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委托证明。用人单位拟招聘外国人的,应当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四、《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主要有哪些规范?
(一)明确网络招聘求职信息规范。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求职者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二)明确网络招聘信息审查规范。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网络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三)明确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规范。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四)明确服务收费规范。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应当明示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2021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介绍
2021年1月,以辖区内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退捕渔民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为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重点帮扶。
一、春风行动
2021年2—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农业农村、扶贫、工会、妇联部门开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二、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
2021年3—6月、9—11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三、民营企业招聘月
2021年4月,以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工会、工商联开展,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
四、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
2021年5月16日,以农村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开展,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五、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
2021年5—7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渠道。
六、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
2021年8—9月,以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七、就业扶贫行动日
2021年10月17日,以脱贫人口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动员脱贫人口积极就业、增加收入。
八、金秋招聘月
2021年10—11月,以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为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会、工商联开展,提供多样化就业服务。
九、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十、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
2021年11月—2022年6月,以西藏、青海、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涉藏州县以及凉山州、怒江州、临夏州2021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2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开展,举办专场招聘活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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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直接电话咨询东至县人社局具体经办机构
东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566-5296998
东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566-5292986
东至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0566-5292615
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联系方式:
尧渡镇 0566-7017505 大渡口镇0566-8014720
东流镇 0566-8125262 张溪镇 0566-8242243
胜利镇 0566-3321610 洋湖镇 0566-8312612
葛公镇 0566-8340261 官港镇 0566-8051779
香隅镇 0566-8167513 泥溪镇 0566-8067839
花园乡 0566-8535007 昭潭镇 0566-8061004
龙泉镇 0566-8069609 木塔乡 0566-3320227
青山乡 0556-806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