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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关系如下:潘某男系方某平之妻,方某祥之母。
病例潘某男(确诊病例方某平妻子,方某祥母亲),女,汉族,52岁,东至县昭潭镇龙潭村人,本村某服装厂工作。2020年2月9日,池州市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当日作为确诊病例报告。 2020年1月22日,与方某平、方某祥参加本组汪某毛乔迁宴( 80人参加),上午9时到汪某毛家帮厨,下午14时回家。 1月23日,未出门。 1月24日,白天未出门。晚上,因儿子方某祥多名朋友在家打牌,期间为他们准备了夜宵。 1月25日,潘某男丈夫(方某平)的3位弟弟携家属共16人来访,中午在家共同午餐。 1月26日上午和27日上午,潘某男与二弟媳石某娟在一起跳广场舞,其余时间未出门。 1月28日至2月1日,未出门。 2月2日,潘某男丈夫方某平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后,潘某男在家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2月3日起,与儿子方某祥分开就餐、独立房间居住。 2月6日,县总院专车规范转运潘某男到专用隔离病区管理观察,2月9日确诊并报告。 请与潘某男有过接触的人群和符合相关时间段的人群及时与辖区村委会、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或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66-5290603,0566-5290616),并如实告知身体状况和自觉执行隔离医学观察。
东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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