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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至法院快速执结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十八名农民工讨回劳务报酬22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0年初,某建筑工程公司将承包的项目工程转包给李某实际施工,期间,吴某等十八人受雇于李某为该项目工程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工人工资未能及时兑现,吴某等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该公司与实际施工人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能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吴某等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东至法院立即为涉民生案件开辟了办理“绿色通道”,快执团队执行法官于立案当日便依法传唤了被执行人,通过了解,该公司是一家很有名气的公司,并非无履行能力,但公司认为其已将业主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全部给了实际施工人,工人工资应由实际施工人支付,然而,实际施工人现负债累累,已无履行能力。
了解相关情况后,执行法官找准了突破口,该公司既然是一家不错的公司,必然对公司的声誉很在意,抓住这一点,执行法官单独约谈了公司负责人,对其进行了法律释明和利害关系分析。为了公司的声誉不受影响,公司表示愿意主动将执行款交到法院。次日,该公司依承诺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该批涉农民工工资案得以顺利执结。
自“江淮风暴”冬季行动开展以来,东至法院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专项执行工作的重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践行执行干警的“初心和使命”。 (今日东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