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禁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倡议书!
当前正值春季,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播种、出苗的关键时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禁种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确保实现“零种植”“零产量”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东至县公安局特向全县人民倡议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存储、使用罂粟壳;严禁任何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在食品、食品添加剂中掺入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及其非法制品,或其他任何含有毒品成分的物质。
二、主动排查自家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山林荒地等区域,一旦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坚决做到“发现一株、铲除一株”。不听信“偏方治病”“调味增香”等谣言,不心存侥幸、不以身试法,自觉守护法律底线与家庭平安。
三、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对抗拒执法、包庇纵容的,从严惩处。
四、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禁种铲毒是全民责任,希望广大群众争做禁毒宣传员、监督员、战斗员。若发现非法种植、买卖毒品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举报电话,对积极监督举报非法种植行为、协助收缴毒品原植物,或提供相关线索的群众,一经查实,将予以奖励。
毒品害己、害人、害家、害国。我们恳切呼吁全县人民,立即行动起来,自觉远离毒品,坚决不种毒、不吸毒、不涉毒,携手共建绿色、健康、和谐的无毒家园!
举报电话: 110
东至县公安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