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闻媒体官方账号
被中央新闻单位媒体和中国旅游报采用,每条奖励500元。
(二)新闻单位分支机构
被中央新闻单位省级分支机构采用,每条奖励200元。
(三)短视频类自媒体账号
自主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快手、B站、腾讯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单条短视频,按点赞量兑换奖励金额。
(四)其他类自媒体账号
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单篇文章或攻略,按阅读量兑现奖励金额。
(五)工作相关征集作品
根据工作需要征集图片、视频素材和文章等原创且有版权被采用的给予奖励。
(六)同一作品在多个平台发布,不重复奖励,按照就高原则奖励。如果同一作品由多人创作,只奖励第一申报人,第一申报人领取奖金后,自行在全部创作者中进行分配,否则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第一申报人承担,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内容相似度在60%以上的,视为同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