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了 《池州市物业服务企业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池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池建房〔2023〕38号)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工作,评定A级物业服务企业13家、B级物业服务企业58家、C级物业服务企业60家。 现将池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据。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查证核实,并根据确认后的事实重新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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