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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4日平安夜,东至公安交管大队部署开展酒驾、毒驾统一行动,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19时许,执勤民警携带所需单警装备,优化查处方式,在城区餐饮酒店、大排档等重点路段、人员聚集的道路设置执勤点,按照“小客必检、急停必检、换人必检、掉头必检”的要求,依法查处酒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
20时05分,东至县尧渡镇郑某驾驶皖RE***8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德路时被当场查获,郑某现场酒精检测数值为44.2mg/100ml;郑某对酒精检测数值结果表示无异议,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时10分,官港镇杨村杨某驾驶皖RG***5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德路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杨某现场酒精检测数值为49.4mg/100ml;杨某对酒精检测数值结果表示无异议,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时35分,尧渡镇孝义村杨某驾驶皖RK***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在至德路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杨某现场酒精检测数值为47.9mg/100ml,且杨某的摩托车驾驶证已经被车管所注销,杨某对酒精检测数值结果表示无异议,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整个行动过程,执勤民警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及时固定证据。
此次行动,共投入警力11人次,检查车辆310辆,查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3起,无证驾驶1起。 (编写人:李颜生 江登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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