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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刚开始, 幼升小、小升初的家长们就已经在关注 小学、初中的新生登记、报名时间 和学区划片情况。
学区划片情况涉及广泛, 今年东至县的幼升小、小升初是怎样划片? 和以前比较有没有变化? 下面一起来看↓↓↓
招生计划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学生实际报名情况实行标准班额编班。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合理分配辖区各校生源,严控本部小学班额;各农村初中严禁跨学区招生,按规定人数设置班额。2018至2019学年大渡口中学指导性招收4个班,大同中学指导性招收5个班,青山中学指导性招收4个班。
2.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2018至2019学年城区小学指导性招收23个班级(其中:实验小学8个班,至德小学7个班,实验小学尧城分校6个班,至德小学梅城分校2个班),城区初中指导性招收24个班级(其中:二中初中部18个班,东至三中6个班)。
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
学区划分
1农村学校
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所辖学校学区,学区无缝覆盖,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农村初中一般所在辖区即本校学区,大渡口中学、庆丰中学、大同中学依据大渡口镇中心学校划分的指导性生源组织招生。
2县城区学校
1.实验小学(城南):(1)望亭楼沿建德路至万家旺超市以南,老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侧巷道至老街111号以南,老街80号南侧巷道至沿河路交叉口以南。(2)洁源城,香口林场宿舍区,尧渡镇东山村、东村村、黄泥村、樟树村、梅山村、良田村、乃滩村、枫树村、西村村。
2.实验小学尧城分校:(1)津利华大酒店沿环城北路至圣德桥头以南,从圣德桥沿老河至舜帝花园大转盘以南,梅城路以东以南(不含格林蓝天小区);望亭楼沿建德路至万家旺超市以北,老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侧巷道至老街111号以北,老街80号南侧巷道至沿河路交叉口以北。(2)河西西河山庄小区,尧渡镇汪村村、董冲村、建东村、大碑村、龙岗村、双西湖村。
3.至德小学:(1)田园车行沿环城北路至圣德桥头以北,从圣德桥沿老河至舜帝花园大转盘以西以北,梅城路以西以北。(2)格林蓝天小区、尧渡镇河西社区居委会、孝义村、梅城村。
4.至德小学梅城分校:尧渡镇徐村村、尚合村、高岭村,尧渡梅城村适龄儿童可选择到至德小学梅城分校就读。
5.二中初中部:原则上尧城路及以北,东流大道以西。
6.东至三中:原则上尧城路以南,环城西路以西,东流大道以东。
招生办法
1小学新生招生
各校要保证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可适当放宽,但不得接收2012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学生。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各地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对于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招生学校不得招收学区范围外的学生,不得拒收学区内适龄儿童上学。
小学入学须提供的材料:
1.农村小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城区小学:(依据不同户口类型须出具以下材料):(1)城区户籍(居住)人员子女:户口簿、房产证和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城区安置人员子女:户口簿、拆迁协议、安置办公室证明原件、复印件。(3)工作调动人员子女: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调动函。(4)外地返乡人员子女:城区学校学区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来我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务工单位出具就业证明、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学校出具的就学联系函等相关材料。(6)外来我县投资兴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市招商局发放的服务绿卡原件及复印件。 城区小学将相关入学材料(复印件)存档,县局审核后批录学籍;城区小学、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方案(公告)于8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2初中新生招生
初中新生招生由招生学校按既定的学区招生。各初中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规范报名程序,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工作流程、招生办法,组织新生登记报名。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答疑工作,切实为新生报名提供保障。 初中入学须提供如下材料: 1.学籍信息变更表(由学校提供,家长填写);外省外县学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和学籍表或学生信息表(须有全国学籍号),无学籍的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无学籍证明。 2.县教育局对城区小学毕业生进行审核,确定学生的入学资格,城区初中学额由县教育局根据学生家庭住址统一划分,城区小学毕业生根据8月下旬各校公示名单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到城区就读初中所提供材料与城区小学(1)—(6)条相同,8月上旬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分配到指点学校就读。
3民办学校招生
各民办学校招生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需要,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重复招生和乱收费等不正当行为。
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
县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路段、社区(村组)等,确定城区学校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方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不得招收特长生。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实行均衡分班。招生录取坚持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一致的原则进行。招收学生名单等有关信息应在招生学校以适当方式公示。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坚持方便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原则
1.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县户籍)入学,执行《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皖教基(2010)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统筹城乡教育资源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5〕15号)文件精神,按照符合基本条件,坚持免试免费的原则,依据有关证件,由县教育局安排入学。就业单位地址和居住地址学区一致的优先安排,但在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情况下,由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2.拆迁户或其它已经落实城区安置房并交付使用的,到安置房所属学区学校入学。3.确保“三残”适龄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为所有“三残儿童少年”建立学籍;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县特教学校对重度残儿实施“一人一案”,继续开展好送教上门工作。4.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关爱到人,资助到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和建档立卡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农村寄宿制学校须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5.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入学按《池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执行;援疆援藏援外干部、华侨、港澳台籍同胞、的子女入学,享受照顾政策,尊重其意愿,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来东至投资兴办企业的管理人员子女入学依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来投资商服务绿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池政办〔2018〕9号)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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