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房屋已被拍卖,承租人拒不搬离,原因是…
近年来,随着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一处住房可供执行,司法拍卖房产数量不断增多。然而,房产拍卖成交率低一直是困扰司法拍卖的重要难题,究其缘由,很大方面在于腾退房屋难。腾退房屋难,使竞买者疑虑重重,不愿参与竞买,从而导致拍卖成交率低。拍卖成交后,法院不能腾退房屋,既损害了竞买者的合法权益,也有损司法权威。法院强制腾退,虽可腾空房屋,然易产生激烈冲突,引发不稳定的社会因素。如何腾退房屋,又不产生激烈冲突?成为执行人员需要解决的难题。
近日,东至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房产拍卖成交后成功完成房屋腾空工作,房屋交接有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案件。被执行人在芜湖市有一处房产可供执行。该房屋被法院查封后经过多次转租现由郑姓承租人在里租住。东至法院拍卖房产前,执行人员告知承租人,法院拟对该处房屋进行了网络司法拍卖,承租人需腾退房屋,承租人称其今年一月刚在“二房东”处承租了该房屋,已交付了5年租金,现不愿搬离该房屋,除非法院支付其未实际租住的租金;另,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即使房屋拍卖成功,其作为承租人仍有权利在此房屋居住。
执行人员告知承租人,该房屋早在2017年就被该院在登记机关查封,其租赁合同在后,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并且,其腾退房屋后,可向出租人主张未实际居住的租金损失,要求法院支付无法律依据。如拒不腾退,妨害执行,法院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然承租人拒不搬离。
东至法院对该房屋进行了网络司法拍卖,经过数轮竞价,徐某以最高价竞得。徐某竞得该房屋后,却不愿交纳尾款,经询问得知,徐某因房屋未腾空而产生疑虑,生怕交了尾款后不能腾退房屋,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执行人员告知徐某,法院会维护他的合法权益,腾空房屋,并要求他尽快交纳尾款。期间,执行人员数次和承租人电话沟通,通过拉家常、讲法理等方法使承租人明白了如拒不搬离,不仅损害竞买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会使面临法律处罚的不利后果。后经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承租人主动搬离了该房屋。在腾空现场,出租人通过执行人员将钥匙转交给了徐某,并告知徐某居住该房屋需要注意的情况。
发布ID:中安在线
这是法院的不对了,房屋未贴封条,还有应对承租人当面对二房东追责!
这么说来,在租住房屋的时候无论何时何地都得多长一个心眼了
好 涨知识
词句不通文不顺口,有待改进…!
法院拍卖没问题,有问题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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