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谁给你权利把我爸送到了殡仪馆》删帖说明
当事人委托她的同事向我们东至人网删除《是谁给你权利把我爸送到了殡仪馆》一文,特此说明。那个说他愿为此付法律责任的人也太狂妄了,对,我爸是贿赂了,他在2016年收了一条烟,2瓶听装罐头,还有一个几子肉。是在反复拒绝不收的情况下,举报人放在办公桌上的。没错,我爸认罪了,你们也有录音,他是违反了你们公司的制度,不准收任何东西。他被举报了,停职待办了。他想不开,他看不透,他固执,他不服气,我们认了,他走了。公司为什么把我爸直接送去殡仪馆呢?他没有家人吗?你们的一个没有联系方式就打发了。他55岁,活到这个年纪,走的时候家人都没有陪在身边,我不能去找领导们问问吗?你避而不见,就是我爸该死吗?对,他该死。我为什删帖子,因为我累了。媒体不来,派出所不管,政府在打哈哈,信访局说不管,殡仪馆有人在门口盯梢,我能搞得过你们吗?我累了,我认了,我还有自己的生活,我不要我爸,行了吧!那么大的企业,政府都靠他们过日子,我一个老百信算什么!我心里都清楚,也请你闭上你的嘴巴。不要说什么为此付法律责任的话,你就是王法。很感谢东至人网,这是唯一一个发出去的网站,给你们添麻烦了!都休息吧!
我觉得哪怕删除也要说明原因!网络虽然是自由言论,但是也要实事求是
寻找爸爸的孩子 发表于 2018-4-23 20:27
那个说他愿为此付法律责任的人也太狂妄了,对,我爸是贿赂了,他在2016年收了一条烟,2瓶听装罐头,还有一 ...
如真向你说的那样,东至县现在还是在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阶段,你可以……
天天抓腐败,但腐败像韭菜。
真诚的我 发表于 2018-4-23 15:01
死者生前是公司副总。因收受贿赂,而被公司停职回家反省。而两天后,死者,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到公司宿舍 ...
你怎么这么清楚啊,?你们是同事吗?
真诚的我 发表于 2018-4-23 15:09
难道反腐有错吗?
你怎么不去把那些高官反腐!
员外 发表于 2018-4-23 15:55
无论死者生前怎样,人已经没了,人死为大,我们都是不知情之人,就不要枉自评论了。
既然是已经发到网上的,我们也该知道个真相吧!
这个事,我觉得不知情的,都不要随意评论,不太好
非当事人,请大家别做任何评论!
利用网络炒作,得知行为可能承担责任,迫不得已删除。
是这么回事
严重与事实不符,所以只能删除。
???
事实是什么?
心安伴我暖 发表于 2018-4-23 14:46
我觉得哪怕删除也要说明原因!网络虽然是自由言论,但是也要实事求是
非常正确的讲话
厉害
什么事都是要解决的。找相关部门好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