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经纬左岸至今我们业主用的还是开发区提供的临时电
东至经纬左岸开发商交房近一年,开发商给我们业主提供的还是临时电,而且开发商提供的电表还是不合格产品,这样开发商是不是够成了违法行为,希望县领导能给我们老百姓决绝此事 只要我们业主齐心,到时候可以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是的吗?哪我们可以维权
火焰 发表于 2017-8-10 17:11
是的吗?哪我们可以维权
是的 火焰 发表于 2017-8-10 17:21
只要我们业主齐心,到时候可以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关键好多业主都不在家 扰乱社会安定罪,通通带走。 那早上停电了电梯没电,不得爬楼爬晕
当初收房时就应该问清楚,可以去找物业啊、
路过
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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